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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程序
添加时间:2016-8-28 18:33:1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文件:
   1.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所有的申请文件必须以中文提交;
   2. 指示函,需包括以下信息: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
   3. 委托书,可以在申请日后补交;
   4. 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5. 转让证明,当申请人和优先权证明文件中记录的在先申请人不一致的情况下需提交,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该转让证明。

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申请的修改
    申请人可以自中国申请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主动提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
    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
    从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到专利局发给授权通知书,一般需要1年的时间。
    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及授权当年的年费等。

    核发专利证书、专利登记、在专利公告上进行公告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做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年费
    授权后,专利权人应在专利期限届满前按照规定每年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